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么的?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是行政事业单位性质。   主要业务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投放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出售,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对区上报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已享受住房保障对象的复审、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安居工程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负责处理安居工程其它遗留问题,负责房改有关信息资料的动态管理和利用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武汉有没有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武汉市市2012年启动公租房配租工作,但受限工程进度,3年来,只有洪山、江岸、汉阳3个区上市了3000套房源,与全市1万多持有公租房资格证家庭的需求差距不小。2015年,这一情况将得到根本性转变,分布在各区的至少6000套公租房将集中上市。
据房管部门介绍,房源最多的是青山建设十一路旁的工人村9、12村公租房小区,该项目共有19栋高层住宅,总房源5235套,预计2015年6月竣工。江岸区的惠康居公租房小区位于后湖建设大道延长线以西、兴业路以北,由4栋31-32层高层住宅组成,总房源744套,预计2015年底交付使用。另外,汉阳区也将有房源上市。
据了解,我市公租房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优先配租项目所在区的公租房持证家庭。
随着2015年我市公租房迎来首个集中上市,我市公租房开始迎来密集配租期,至2017年前,全市将有2万多套公租房陆续上市配租。

武汉政府类公租房采取分类申请,申请对象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两大类。
  困难家庭要求: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对新就业职工,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而收入、毕业年限不受限制的特殊对象,包括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或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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