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199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武汉市199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3120元法律分析: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233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7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699元;法律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233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7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699元;: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成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7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000元。

武汉社保一二三档基数

武汉社保一二三档基数如下:1、第一档月标准为6233元;2、第二档月标准为4800元;3、第三档月标准为4500元。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即300%)、下限 (即60%)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地在本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下限范围内设定若干档次,个人自行选择一个档次作为基数申报缴费。武汉社保缴费标准如下: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3093.30元-17990.70元;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7.73元,职工247.46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439.26元,职工359.81元;3、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3093.30元-17990.70元;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47.46元,职工61.87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3418.23元,职工1439.26元;3、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3093.30元-17990.70元;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1.65元,职工9.28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25.93元,职工53.97元;3、单位缴纳比例0.70%, 个人缴纳比例0.30%。四、生育保险:1、缴费基数,3093.30元-17990.70元;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1.65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25.93元,职工0.00元;3、单位缴纳比例0.70%, 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五、工伤保险:1、缴费基数,3093.30元-17990.70元;2、缴费金额,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1.65元,职工0.00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25.93元,职工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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